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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杭城会议结束

第114章 杭城会议结束 (第2/2页)

李铎在心里暗道:总算是走入正轨了。
  
  许多人称李铎为“铎爷”,这并非是因为李铎真的文学造诣足够做所有人的爷爷,而是因为李铎年轻时热衷于参加社会活动,并且是个老运动家,他的江湖气息十分明显。
  
  他当然是欣赏余切的。
  
  余切又说:“今天已经是杭城会议的第二天,第一天似乎飞的太高,儒释道、周公解梦等等传说都来了,我们应该言之有物,和相关。我们还是一个很贫穷的国家,这一次的杭城会议虽然是民间发起,但政府却参与了组织,我们吃掉了很多钱,如果只是为了扯闲淡,是有点可惜的。”
  
  余切的话很有效果。
  
  羞愧凝结在许多人的心头。
  
  一系列文学流派的革新正在发生,大家早已经意识到,只是缺乏总结和归纳。
  
  历史上,杭城会议之所以那样重要,是后来的人从当时人的发言中,总结出来的,是时代赋予其意义。而现在,这些总结直接就诞生了。
  
  作家们根据兴趣,分成了不同的小组,并且发誓要刨根问底,直到确实搞出一些东西为止。
  
  如果有人发散思维得太过,又喋喋不休,其他人会出言阻止,或者干脆一走了之。
  
  此后的三天,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出来。
  
  阿城的《棋王》被认为是一种寻根文学,此外,有好几篇出现了同样的特质,这代表大家原来在不约而同的写一种新事物,就好像生物进化找出最优解一般。
  
  大名鼎鼎的“魔幻现实主义”被拿出来讨论,它在中国又诞生了许多变种。管谟业肯定相当欣喜,他的个人魔幻现实主义要出来了。
  
  管谟业的《透明的红萝卜》描述了一种“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包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的红萝卜”,它不是童话,却出现在了严肃文学中,这是此前的中所未能出现的。
  
  新现实系列成为最后一天讨论的主题。
  
  在过去的一年,余切成为了当年度的销售王,全国有关于他的一共销售了近九百多万份,其中《大撒把》是最为畅销的中篇,销量达到三百万量级,是过去十年传统文学的单册最高。
  
  短篇中,则仍然以《未婚妻的信》最为畅销,这本恐怕原版加上各种改版,已经卖出了两千万份之多。
  
  海外最畅销的则是《出路》,这三篇不同的,简直每一篇都值得拿出来开会。
  
  当然,还有一些其他的似乎有点潜力:比如余桦的先锋文学、比如女作家们的……
  
  “丸”这一件事情,同样被许多人听说了,大家都想要为这一个病症的治愈,出一些力气。他们努力想着故事,因此在会议结束后的一段时间,爆发出了短暂的投稿热潮。
  
  什么输麻了?
  
  伤痕文学悄然无声的消失了,大家忽然意识到,在一百多位作家和理论家组成的会议上,竟然几乎没有提到过这种。
  
  伤痕文学已死。
  
  这本来就是要发生的事情,然而因为余切的介入,使得所有人相信余切仍然在对两年前的事情赶尽杀绝,他就像是那些屠灭人整个宗派的老祖一样,将敌人连根拔起。
  
  绝对不要惹余切!
  
  样繁多的文学理论先后出现,令一众文学杂志眼缭乱,可以说,这一次的交流比过去一整年的纸上造车都要有成就。
  
  最后,余切提议:大家应该用写、写游记、或是写点评论文章,把这一次会议的成果扩大,宣传更多的人来关注。
  
  他当然是为了宣传“丸”!
  
  在一众井喷的状态下,事情的起因就会被大众注意到。
  
  王安亿找到余切:“屈铁宁让我问你,你到底什么时候写下一部?她肯定给你写一个好的评论。”
  
  余切说:“我是发起人?我怎么会不写?很快就会出来。”
  
  余桦和刘振云都有收获,余桦的收获尤其大:他已经敢写了。余桦告诉余切:“我现在有一个的想法,我想要尽快创作出来。”
  
  “什么?”
  
  “一个十八岁的少年,勇敢的出远门,他坐上火车,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……”
  
  哦,余桦的成名作。
  
  余桦终于要登堂入室了,《十八岁出远门》这部写出来之后,余桦才真正被认为是可造之材。
  
  “你发去哪里?《京城文学》还是《十月》?”
  
  余桦想也不想道:“当然发到《十月》。他们对我太好,好吃好喝好住供着我两个多月,而且,他们也有你。”
  
  如果没记错,余切的编辑张守任也是进修班的教师之一。张守任肯定会喜欢余桦的新。
  
  因此,余切直接告诉余桦:“你赶快把写出来,我和张守任举荐你,然后你去进修班上课。”
  
  “那你呢?”余桦说。
  
  “我做个助教?或者是老师。”余切说。
  
  余桦却一点不觉得奇怪,在他看来,只论写这个事情,余切绝对足够当老师。
  
  余切问他:“那你到底去不去进修班?这是个半年的长班,你要和你过去的生活告别了。”
  
  余桦斩钉截铁:“我当然去。”
  
  他随即回到小县城和自己的女朋友告别,女朋友吓唬他:“要么分手,要么留在这。”
  
  余桦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  
  女朋友又拦住他,问他为什么那么绝情?
  
  历史上余桦想这个事情,想了七八年,他现在提前想通了。
  
  “我原来是热爱文学的。我表现的云淡风轻,都是因为我真的嫉妒别人的才华。”
  
  “我碰到一个作家刘振云,我又碰到一个作家管谟业,刘振云说他当作家是因为赚外快,我是因为不想做牙医,管谟业说他为了换一双军靴!我们全都没有说老实话。”
  
  “我其实喜欢文学,就像是我喜欢蓝色的大海一样,不真实但美丽,这种大海,在我们县城是没有的,我要离开了。”
  
  “这一次,我要一直游到海水变蓝。”
  
  余桦抛下这句话,就去了进修班。
  
  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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