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暴利 (第1/2页)
确实是可惜,找了半天,殷灵毓阿母那边的老两口,女儿和外孙女儿没了,倒下了,殷灵毓阿父那边,另娶之后也没留下个一儿半女就先死了。
大汉硬是找不出个殷灵毓的直系亲属来了!
虽然那个阿尔斯楞算是干爹,但血缘关系那是真没有啊!少了一条能绑一绑殷灵毓的条件啊!
刘彻摸着下巴,把情报又整理了一遍。
已知,殷灵毓在军营中治病救人尽心竭力,不分贵贱高低,医术和厨艺都绝妙无比。
其次,这几天的相处里他的感触,还有从霍去病,李敢等人那里听来的消息,也无一不证实,小姑娘的确很不错,相处起来舒服,就是有点小大人儿的老成劲儿。
但毕竟在匈奴那边也是个部落里的巫医,还是继承人,要扛事儿的,想想也正常。
还有,殷灵毓的确是汉人,且在她阿母的培养下非常心向大汉,从里到外,都看不出什么匈奴人的痕迹。
可惜的是,找不到什么她的亲人了,不过,小孩子嘛,现在养亲近起来也来得及。
最后,她有用,非常有用!
那还有什么好商量的?有什么是他给不了别人给得起的?
就算是她背后的民家有什么目的,他刘彻还给不起了?
刘彻摩拳擦掌。
来来来,小灵毓,朕缺钱滴很呐!有什么招数没有?
殷灵毓也正等着刘彻来找呢,反手就是一个琉璃献了上去。
什么白鹿币?什么检举告发?有这个暴利吗?有这个琉璃更能让世家送钱吗?
刘彻的“白鹿币”并非真正的货币,而是一种金融收割工具,通过垄断“祥瑞”资源和强制购买的方式,直接从贵族和富商手中掠夺财富。
简单来说,就是刘彻宣布,自己在上林苑捕捉到了白色神鹿,并且用它的皮做了白鹿币,每张白鹿币价值四十万钱,也就是四百斤黄金,但其实根本花不出去。
不买?
那不行!
白鹿币被刘彻规定为诸侯王,列侯朝见皇帝时的“荐璧”礼,即进献玉璧时必须搭配白鹿币,垫在玉璧底下当衬底。
你不买,刘彻可就找到理由把你和你的家产一锅端了!
再加上由于白鹿币本身无价值,朝廷可无限“印钞”收割地方的财富,事实上完全是变相的对诸侯富商征税。
看似只坑了贵族诸侯,但民间财富迅速流向中央,却不再流回民间,而是在对外战争中迅速蒸发,间接中就推高了物价,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。
就连司马迁《史记·平准书》中,也批评白鹿币是“与民争利”,班固《汉书》更是认为这是汉武帝“穷兵黩武”的恶果,导致社会动荡。
琉璃其实也一样,但不同的是,琉璃至少是能让世家大族心甘情愿购买的,也能再顺势拿出望远镜来配合战争,或者挑起匈奴之间的争端。
总之,短期内,诸侯们不会像白鹿币那样怨声载道,也不会过早导致经济混乱。
在此期间,尝到甜头的刘彻,她也更容易去动摇,好规避琉璃同样推高物价,剥削到底层百姓身上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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