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写传奇如此赚钱 (第1/2页)
眼看火候差不多了,林雷也懒得跟这个虚与逶迤的少爷在聊下去,直接伸出了两根手指。
这是他早就想好的数字了!
二百两!
一个非常可控的范围,郑源明承受得起,也不会狗急跳墙。
可以说非常合理。
“两,两千两!林雷,你不要太过分,五百两,这件事你烂在肚子里!不能再高了!”
郑源明咬了咬牙,五百两是极限了,再多他也承受不住了。
“好,既然如此,那我也让一步,五百两就五百两。”
林雷也没想到这郑源明竟然准备这么多,虽然激动,但表面上倒是没有任何反应,反而是假装退让一步。
这让郑源明更加相信了,林雷就是打算敲他一千两。
此时此刻,郑源明是一刻都不想待下去,一个眼神,两个随从把早就准备好的五百两的银子抬了上来。
“哼,林雷,算你有种!咱们走着瞧,看谁笑到最后。你以为我不知道嘛,你仗着你爹留了几首破诗,真把自己当读书人了!等我中了秀才,你落榜之时,看你到时候还怎么装这个才子!”
郑源明恨啊,恨得直咬牙。那五百两的银子,是他全部的家当,一下子全都没了!
至于这林雷作诗写歌的本事,他也是突然想了起来,那林正当年可是人杰才子,又是举人出身,是个写诗创作的高手。
这林雷能三番五次的赢他,都是抄他爹的佳作,实际上没什么本事!
等童试结果公布,他就会露出马脚,到时候有戏看了!
“郑兄,你是觉得五百两不够?还想送点吗?”
林雷无语,从始至终都是这郑源明主动找的麻烦,钱也是他主动送的,怎么还是不长记性呢?
在这哔哔个没完?
“你……哼!我们走!”
郑源明甩了下袖子大步离开,几个随从也随着而去。
“有钱真是任性哈,十两银子都不捡!”
看着地上还有十两银子,林雷弯腰捡起,五百一十两,真是赚翻了!
他突然希望郑源明在犯几次蠢,这样能赚得更多!
这可比做生意爽多了!
五百多两可不轻,携带起来非常不方便,而放在家里也不安全。
俗话说得好,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,万一这郑源明把这件事传出去,被人盯上了,不是什么好事。
所以林雷雇了一辆马车,直接去钱庄换成了银票,等回到店铺那边,天色已经昏暗了。
不过这会林雷没什么睡意,他现在比较好奇捡到的那本传奇都写的什么,点上了煤灯,拿起小黄皮传奇看了起来。
这书名叫《小仙女与大侠客》,写的是一个大家闺秀,因为遇到了一个杀手侠客,放弃了与太尉之子的婚约,与大侠客私奔闯荡江湖。
后来太尉之子觉得颜面无光,四处追杀他们,最终两人的爱情感动了所有人,太尉之子也放了他们,两人过上了田园的生活。
“一两银子?一本?”
这种俗套烂大街的故事,上辈子看太多了,林雷只觉得无趣。但在看到尾页上写着的售价之时,林雷眼睛都直了。
这玩意也就七八千个字,竟然卖一两银子一本?最重要的是还有人买?
之前讲铡美案的时候,他只是单纯地把传奇当成故事随口一说,而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这传奇有多赚钱!
“要是如此的话,那老子凭这玩意就能发家致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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