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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!

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! (第2/2页)

“于是就去勾引,果然勾引成功,两人正在发生关系的时候,张三突然出现了,对自己儿媳妇说: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,别人都同意,自己人就不同意,你这合适吗?
  
  你如果不同意,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你老公,也就是我的宝贝儿子。”
  
  “所以,他儿媳妇没办法,跟公公发生了关系。”】
  
  ……
  
  ……
  
  ……
  
  【请问在该案件中李四有没有犯强奸罪?】
  
  【选项一:犯罪了。】
  
  【选项二:没有犯罪。】
  
  万朝古人的面前。
  
  在此时。
  
  再次跳出了一个问答题目。
  
  然而。
  
  他们却无人回答。
  
  全部都沉浸在刚刚的刑事案件中。
  
  头顶大大的问号。
  
  瞪目结舌。
  
  炸裂!
  
  实在是太炸裂了!!
  
  人怎么能变态成这样!?
  
  这案件的变态程度,比他们村口的大爷大妈传出来的谣言还要离谱!
  
  ……
  
  唐朝。
  
  李二好似吃了一颗黄连般。
  
  面容扭曲到了极点。
  
  “不是?这是编的吧?”
  
  “这案件剧情这么炸裂的吗?”
  
  “简直就是畜生行径!”
  
  “不对,说是畜生,都是侮辱了畜生这个词。”
  
  “公公侮辱儿媳,这分明就是畜生不如的行径!简直不要太无耻了!!!”
  
  李世民大骂着张三的行为有多么的可恶。
  
  也就是这张三出生在后世。
  
  倘若是在他们唐朝,管他大唐律法如何,张三儿媳妇有没有同意。
  
  自己就得把他给大卸八块了!
  
  骂完之后。
  
  还余怒未消地大喘着气。
  
  望着眼前的答题界面。
  
  “诸位爱卿有何见解?”
  
  望向台下群臣,众人面面相觑。
  
  长孙无忌站了出来。
  
  “陛下,依臣之见,此女子在此之前,既然已经同意了和李四发生关系。就不能够算做是违背妇女意愿。”
  
  “那么按照法律,李四应当不算犯罪。”
  
  长孙无忌的说法。
  
 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认同。
  
  “丞相说的极是,在下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  
  “先前的白嫖案也说了,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,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。”
  
  李二听完。
  
  还没有说话。
  
  正想点头。
  
  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忍不住了,站了出来。
  
  “诸公此言诧矣!”
  
  “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,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,有受人指使的前提,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?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!”
  
  魏征说完。
  
 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。
  
  “陛下,臣也认同魏征所言。”
  
 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。
  
  “邓国公、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?律法是要严明的,同意了就是同意了,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?”
  
  “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,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,也算自愿交给吗?”
  
  “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,你说的那是抢劫!”
  
  ……
  
  很快。
  
 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。
  
  一时之间。
  
  朝堂上唾沫飞溅。
  
  张牙舞爪。
  
  就差动起手来了。
  
 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。
  
 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。
  
  认为: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,所以构不成强奸罪。
  
 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。
  
  认为: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,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,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,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,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,所以算作是构成强奸罪。
  
  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。
  
  十分无奈。
  
  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。
  
  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?
  
  最终。
  
  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。
  
  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。
  
  李二也认为,双方只要同意,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强奸罪。
  
  李二点击了【选项二:没有犯罪。】
  
  【回答错误】
  
  另一时空。
  
  李隆基面前也出现了一块问答屏。
  
  但他无心去管,还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。
  
  公公派人去勾引儿媳妇,
  
  让儿媳妇出轨。
  
  再以此来威胁儿媳妇和自己发生关系!
  
  嘶——!
  
  不失为一个好主意。
  
  自己要不要尝试一下。
  
  找个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杨玉环?
  
  以此就范?
  
  不行不行。
  
  如若此事传及天下。
  
  必然会遭到万世耻笑!
  
  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得到玉环。
  
  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。
  
  ……
  
  宋朝。
  
  包拯陷入沉思。
  
  喃喃自语。
  
  “李四被张三教唆去和儿媳发生关系。”
  
  “并且实施成功。”
  
  “若说犯罪了。”
  
  “两人都是自愿发生的关系。”
  
  “若说没有犯罪。”
  
  “两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,带有欺诈行为。”
  
  “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?”
  
  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。
  
  此刻也陷入了纠结之中。
  
  对这个案子无从下手。
  
  ……
  
  明朝。
  
  朱元璋面前的答题页面,和李隆基一样也不想回答。
  
  “又是这个张三,嫖完外面的女子还不满意,还想打自家儿媳的主意。”
  
  “要是被咱遇到了他,咱管他有没有犯法,咱都得把他给腰斩了!”
  
  ……
  
  清朝。
  
  乾隆被这个案例给看懵了。
  
  大感变态。
  
  “和珅,你觉得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?算不算构成强奸?”
  
  和珅:“……”
  
  被皇上问起。
  
  和珅也不知怎么回答。
  
  怎么处理?
  
  按照他们大清的民间方法。
  
  当然是把他们三个都浸猪笼了。
  
  “……皇上,按照我大清律法,亲属相奸,按罪论处须杖刑一百,流放三千里。”
  
  “李四作为同谋者,当同处相等罪名,所以……所以按我大清律法,在奴才看来,李四应当是算犯了强奸罪。”
  
  和珅很谨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评判标准说出了答案。
  
  闻言。
  
  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点头。
  
  “按常理而言,确实如此。”
  
  “只是,这后世的律法终归与我大清不同。”
  
  “他们的律法对犯人明显更为宽松……”
  
  “也许对强奸案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宽松?”
  
  “皇上的意思是……觉得犯了强奸罪的,应该只有作为公公的张三,与李四无关?”和珅想了一下,确实有这种可能。
  
  毕竟上一个案件就是前车之鉴。
  
  在大清朝嫖娼不给钱,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。
  
  到了后世却成了不犯法。
  
  “皇上分析的极是!”
  
  得到和珅的认同。
  
  乾隆自信满满的选择了【选项二:没有犯罪。】
  
  【回答错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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