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18章 半张地契,千亩飞地 (第2/2页)
再加上王富贵透露的机密,将陆野的欲望勾了起来......
“掉头,去县衙!”
“野哥儿,去县衙作甚!”
“买地建庄!”
童渊一脸疑惑,扯着缰绳,带车队掉头:
“建庄?咱才几个人,建啥庄子?”
虽说大家都有些疑惑,却都是喜笑颜开地调转车头,跟了上去。
......
半晌之后,陆野拿着‘半张地契’,在县衙外隐隐发笑。
“野哥儿,为何这地契上,写了个半字!”
地契是地契,盖得有定州官章,作不得假。
陆野笑了笑,将地契收进了怀中,在心里大赞王富贵。
地契上载明,这块地位于定州西侧,北靠地藏岭,横跨藏水之上,占地一千亩,
四十个足球场那么大。
之前是一户富商,用来做跑马场,贩马用的。
后来北梁频频袭扰边关,边军又老是以战情紧急为由,调他的马,又不给钱。
致使生意越来越难做。
后来富商听说南方有亲戚生意做大了,便马放地藏岭,将这块地,贱卖回当狗城,举家南迁了。
至于为什么在地契上有个半字,却是因为此地的特殊性。
大宣北境地藏岭横卧东西延向,跨定、蜀二州。
其中有从地藏岭发源的长河,藏水,汇入东书江中。
两州以东书江相隔为界,将二州划开执政。
前年旧皇故去,新皇登基,大笔一挥改了各州管辖划分。
这定蜀二州,便以藏水与东书江相连划分。
藏水以东是定州地界,归当狗城辖地,以西是蜀州地界。
本就是定州一直以来的辖地,上官不爽,下面当狗城县令,便自告奋勇:地契不变,只在后面加了一个半字。
看似一千亩,实则只有五百亩的权限,且此地有争议,荒废两年多,因此对外只售卖一百两。
距当狗城三百多里地,且有一处狭长山谷,名为落日谷,此地,除了夏季烈阳当头,平时都是阴凉无比。
谷后这块地,贩马确实是一块宝地,但是若是做其他生意,出入落日谷,都不是很方便。
然而这块地对于陆野来说,绝对是一块宝地。
藏水以东,五百亩地,二十多个足球场大小,足够他建酒庄,养活一帮人。
离着当狗城三百里左右,一个来回,跑得快些,六个时辰的事。
而且靠着藏水上游,水质更是得到保证,那是大自然的山泉水,必然要好过当狗城中的地下水,生活无碍,酒的品质也将更好。
同时藏水汇入东书江,而东书江一路往东,横跨大宣,奔流入东海而去。
换句话说,将来自己水运,也是极为方便的一条路。
而且,王富贵对他说,藏水以西,虽然是属于蜀州管辖。
但是那边大部分都是山区,崇山峻岭。
基本上没有人家会在那里生存。
若是他想用,过了藏水,可就不是五百亩地的概念了。
那十万大山都是他的后花园。
漫山遍野的山货,都可以供他取用。
当然如果被官家抓到,罚钱或是驱离,剩下都是陆野自己的本事。
这种事,根本不叫事。
“加上这落日谷,此地可不只是宝地,且还是一块飞地!”
“王富贵当真是送了一份大礼给我啊!
只不过,传闻地藏山脉,多有一些活不下去的村民与流民,聚集在一起做了山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