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二章:血腥、绝望、点天灯! (第2/2页)
菜市场当中,人是黑压压一片,挤满了刑场四周的每一寸空地,甚至爬上临街店铺的屋顶,塞满了一个个窗户。
成千上万双眼睛,都死死盯着刑场中央那根新立起的、碗口粗的杉木高杆。
高杆顶端,吊着一个人。
不,那或许已不能称之为人。
头下脚上倒吊着,腿上身上都裹着一层厚厚的、浸透了油脂的粗麻布,像是一个蜡烛一样。
裹住脚的麻布从一边儿垂落,这是点火时候的引子。
最骇人的是那张脸——或者说,是脸的残骸。
半边脸颊被粗暴地剥去了皮肤,露出底下暗红、肿胀、边缘翻卷的肌肉,白森森的颧骨直接暴露在炽热的阳光下,显得既残忍又怪诞。
另一半勉强残留的皮肉,也因失血和剧痛扭曲得不成样子,嘴唇干裂乌黑,牙齿沾着凝固的血块。
这便是柳玉郎,或者说,曾经是周景行。
他仅靠一口气吊着,那口气是杭州城最好的大夫用最参汤硬灌进去的,维系着这具残破躯壳里最后一点微弱的生机。
他倒悬在那里,像一块风干的、等待被点燃的风干鸡,无声无息。
只有那裸露的、充血的眼球,偶尔极其缓慢地转动一下,
浑浊的目光扫过台下那密密麻麻、兴奋看戏的人头,扫过那片死寂,最后,凝固在刑场主台上,那个身着青色官袍的身影上。
知府周文清,端坐在监斩台上,官袍穿得一丝不苟,帽翅端正。
午时三刻。
周文清亲口念道:“……罪囚柳玉郎,奸淫无算,苦主数百,恶贯满盈,罄竹难书!本应处以剥皮充草,点天灯之刑!
因其身受重创,气息奄奄,恐其立死,免去剥皮之刑,直接点天灯!以正典刑!
时辰已到——行刑!”
“行刑”二字吐出,如同回旋镖,狠狠砸在周文清自己的心口,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憋闷。
刽子手从火盆当中拿出一个火把,缓缓靠近,将那裹满油脂的麻布点燃。
“嗤啦——”
一声轻响,火苗骤然窜起,贪婪地舔舐着油布,迅速向上蔓延。
火焰燃烧油脂的噼啪声,在这死寂的刑场上显得格外清晰刺耳。
人群猛地爆发出狂热的呐喊,夹杂着解恨的咒骂和兴奋的嘶吼:
“烧死他!烧死这个畜生!”
“点天灯!烧光这狗贼!”
“报应!报应啊!老天开眼!”
火焰如同一条暴烈的金蛇,沿着引线迅速点燃双脚,如蜡烛一般,慢慢的向下燃烧。
浓烟滚滚,焦臭的气味弥漫开来,令人窒息。
倒悬的躯体在火焰的包裹中剧烈地抽搐、扭曲。
那并非源于意志的挣扎,而是肌肉、神经在极致高温下的本能反应,如同被投入沸油的活虾。
“嗬…嗬嗬嗬……”
周景行喉咙深处爆发出非人的、破碎的嘶鸣,那是被割断的舌头在剧痛下发出的最后哀嚎。
点天灯是极其残忍的刑罚,其残忍之处就在于这一场刑罚起码要维持半个时辰以上。
焚烧会止血,火焰不烧到腰腹是很难死掉的。
而整个过程,对犯人而言,就是无比残忍的煎熬。
皮肉在高温下滋滋作响,迅速焦黑、卷曲、爆裂,油脂混着血水被火焰蒸发,发出更浓烈的恶臭。
那张残破不堪的脸,在火焰的映照下,如同地狱爬出的恶鬼。
他的眼睛,瞳孔因剧痛而扩散到了极致,却死死地、死死地钉在监斩台上的周文清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