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1章 佛寺占良田 (第2/2页)
李瑾静立班中,仔细聆听着双方的辩论。他深知,寺院经济问题,绝非简单的“宗教”或“经济”问题,而是一个盘根错节的政治、社会、文化综合体。佛教经过南北朝至隋唐的发展,已深深嵌入帝国肌体。它不仅是信仰体系,更是庞大的经济实体、文化中心、社会组织和潜在的权力中心。武则天本人就崇信佛教,并积极利用佛教为自己执政提供合法性(如支持翻译《大云经》,暗示女主当国)。直接采取激烈手段“灭佛”或大规模“毁寺”,在当下政治环境下既不现实,也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甚至信仰危机。
但问题确实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。海贸带来的财富潮水,不仅滋养了新兴的工商业,也以“功德钱”、“还愿捐”等形式,极大地充盈了寺院的库藏。许多海商巨贾,如冯若芳、蒲同文,在暴富之后,往往将巨额财富捐赠给名寺古刹,以求“功德”,或为家族寻求精神庇护。这使得大寺院的财力更加惊人,兼并土地、经营商业的手笔更大。而寺院享有的免税免役特权,在商品经济日益活跃、土地兼并加剧的背景下,其危害性被成倍放大。它像一块巨大的海绵,不断吸吮着帝国的税基、兵源和社会财富,却形成一个相对独立、甚至与国争利的“国中之国”。
争论持续了一个多时辰。天后武则天高坐帘后,始终未发一言,只是指尖偶尔轻轻敲击御座的扶手。最后,她将目光投向了李瑾:“李卿,你素来多有奇策,于格物、经济、海贸皆有建树。对此事,有何见解?”
李瑾出列,行礼,声音清晰而沉稳:“陛下,天后。臣以为,韦尚书所忧,乃是实情。寺院广占良田,影庇人口,不纳赋税,确与国争利,侵蚀根本。然崔侍郎、李相所言,亦有其理。佛法慈悲,劝人向善,寺观亦可赈灾济民,安定人心。关键在于‘度’与‘法’。”
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昔日魏武、周武,手段过于酷烈,非但未能根除其弊,反易激起民变,有伤陛下仁德。今海内承平,国库虽因寺产稍损,然海贸之利可补。故臣以为,当以‘疏导’、‘整顿’、‘纳轨’为主,而非‘禁绝’、‘毁弃’。具体而言,可虑者三:其一,严控僧尼额度,沙汰伪滥。请旨令天下诸州,重核僧尼度牒,无牒者勒令还俗。严格出家程序,禁止私度。可设定各州僧尼总数上限,不得随意增加。其二,清丈寺田,限额课税。由御史台、户部、州县有司联合,清丈天下寺观田产,凡超出朝廷所赐及合法购置额度者,限期退还或由官府赎买,分给贫民。对合法寺田,亦可考虑仿照民田,征收适度‘助役钱’或‘香火税’,使其与国家共担义务。其三,规范寺产经营,禁绝盘剥。明令寺院不得经营高利贷(长生库可改为低息或无息赈贷),不得强夺民产,所营碾硙、店铺等,需照章纳税。同时,鼓励寺院将部分资财,用于修桥铺路、赈济灾荒、兴办‘悲田坊’(慈善医疗)、‘养病坊’等慈善事业,化利为善,彰其功德。”
李瑾的提议,试图在尊重佛教社会功能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之间寻找平衡。不搞一刀切的灭佛,而是通过制度性规范,将寺院经济纳入国家管理体系,限制其过度膨胀和对国家资源的侵夺,同时引导其发挥社会稳定作用。
武则天听完,沉吟良久。她当然清楚寺院势力膨胀的隐患,但她也需要佛教这面旗帜。最终,她缓缓开口:“李卿所言,老成谋国。寺院之弊,确需整治,然不可操切。此事关乎重大,牵涉广泛,当从长计议,徐徐图之。可先由御史台、户部、鸿胪寺(兼管宗教事务)选派干员,赴畿内及河南、河北数道,查访实情,具实以闻。其余诸道,亦需严加约束,禁绝新的大规模‘舍田’、‘建寺’之风。至于清丈、限田、课税诸事……待查访明白,再行详议。”
这是一个典型的武则天式的决策:承认问题,表示关切,派出调查,暂缓激烈行动,保持压力,观察风向。她需要更多信息,也需要权衡朝中各方势力,更要考虑如何将此事与自己的政治谋划相结合。
朝议暂歇,但“佛寺占良田”引发的波澜,却已从伊水之滨,扩散到帝国的庙堂之上,成为一个必须面对,却又极其棘手的难题。这不仅仅是土地和财富的争夺,更是神权与皇权、宗教势力与世俗国家、既得利益集团与改革诉求之间,一场漫长而复杂的博弈的开端。而刚刚经历了海贸繁荣、经济大变革的大唐帝国,其社会结构的深层矛盾,也通过“寺院经济”这个突破口,清晰地显露出来。李瑾的“疏导、整顿、纳轨”之策,能否在各方势力的夹缝中推行,仍是未知之数。但变革的种子,已然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