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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42章 人要有志向

第一卷 第42章 人要有志向 (第2/2页)

最后她更是直接把红包,给我扔在了床底下,让我捡不找。
  
  对此,我苦笑连连。
  
  似乎是怕我钻到床底下,把红包捡出来,李梅连忙拉着我的手,把我拉出了房间。
  
  “小雪,我们跟小洪就先走了,下次再见。”
  
  “嗯,你们慢走。”
  
  王雪把我们送到了楼梯口。
  
  随后在李梅的拉扯下,我来到楼下,再次坐进了奥迪车内。
  
  去接李梅女儿的路上,李梅问起我在工地上的事,问我苦不苦。
  
  “李阿姨,工地上的活,苦倒是不苦,因为我从小跟着我爸练武,在乡下也经常跟我爸妈干农活,练就了一身吃苦的本事。”
  
  我笑着说:“主要就是住的彩钢房宿舍,我有些受不了,屋里味道太重了,脚臭味、汗臭味夹杂在一起,比屎都还要难闻,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,差点没把中午饭给吐了出来,半天不敢用力呼吸。”
  
  李梅和王春明被我逗乐了,两人笑个不停。
  
  “小洪,难怪你昨晚,能空手夺下宋远超手里的匕首,原来你是练家子啊。”王春明对我练过武这事挺感兴趣的。
  
  “练家子倒也谈不上,就是会点。”我谦虚地说道。
  
  其实我还真是个练家子。
  
  我的功夫,是跟我爸学的。
  
  而我爸年轻时候,是跟一个老拳师学的,后来我爸又当了兵,学了一些军队的格斗术。
  
  我爸人也聪明,将老拳师的拳法,跟军队的格斗术,融合在一起,然后教给我。
  
  我从小就练,加上我骨骼方面有些天赋,按我爸的话来说,就是骨骼惊奇,是练武的好材料。
  
  所以我年纪轻轻,就有一身好功夫,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,比我爸都会打。
  
  不拿武器的情况下,一般三五个人,根本近不了我的身。
  
  至于再多,我也不知道,没试过。
  
  在学校打架,我一般先发制人,动手撂到几个后,吓得其他人都不敢上。
  
  “小洪,要不你也别去工地了,以后就跟着我吧,给我当保镖,王叔我一个月,给你一万块钱,你要是嫌少的话,你自己开个价,你看怎么样?”王春明有心想招揽我。
  
  听到一万块钱一个月的那一刻,说实话,我是很心动的。
  
  干一年,就有十二万,别说回家盖新房,都快够买小汽车了。
  
  但我想到王姨的话,当保镖,是要给老板挡刀的。
  
  昨晚王春明就差点被人干死,以后还不知道会遇到多少危险。
  
  遇到一两个人拿刀子,要弄死王春明的话还好,我还能应付。
  
  多了的话,搞不好我也得死。
  
  我可不想我爸妈白发人送黑发人。
  
  而且,我愿意,恐怕王姨知道了,也不愿意。
  
  我可不想跟王姨唱反调。
  
  想了想,我拒绝了,“王叔,谢谢你看得起我,但我不想当保镖,赚死工资。我想当包工头,赚大钱,光宗耀祖。”
  
  王春明哈哈笑了起来:“看不出来,你倒是挺有野心啊。”
  
  “人就应该有志向,人家小洪说得对着呢,当保镖,一辈子也混不出名堂来,当包工头就不一样了,以后说不定,还能当建筑公司的老板。”李梅说道。
  
  我被夸得有些脸红,建筑公司的老板,我可不敢想,但当包工头,我想我还是可以的。
  
  这时,李梅突然对王春明说道:“老王,要不你帮帮小洪,你公司新开发的楼盘,不是正要外包给第三方建筑公司吗?要不你跟第三方建筑公司的老板说说,把一些活,包给小洪干,让小洪先当个小包工头试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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