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2章 试图干涉历史 (第2/2页)
写完这一段,宋明远换了一张纸。
第二条,关于中间威力弹与突击步枪之构想。
“目前世界一流陆军之基本作战单元,大多使用步枪、冲锋枪、轻机枪三者组合。然大量实战数据表明,大多数战斗发生在400米范围之内。”
他笔锋一转:“在0至400米区间,现有武器存在明显缺陷:冲锋枪有效射程过低,通常不超过150米,超过此距离弹道散乱,精度全无;步枪虽有800米以上射程,但射速太低,无法形成有效压制火力,面对隐蔽目标或快速移动目标时,往往力不从心。”
宋明远停下笔,想了想,又补充道:“且步冲两枪并存,弹药不能通用,后勤补给复杂,士兵训练负担加重。单兵携带两种武器及相应弹药,负重过大,影响机动能力。”
他写下核心建议:“建议研发一种7.92×33mm或7.92×39mm口径之中间威力弹,以此为基础,开发一款兼具冲锋枪射速与步枪射程之全自动武器。该武器有效射程应不低于400米,可单发、连发转换,用以同时取代冲锋枪与步枪,大幅度提高单兵火力密度及作战效能。”
写到这儿,他脑海里浮现出StG44的轮廓。那把被称为“步兵革命”的武器,要到1942年才开始研发,1944年才装备部队,太晚了。如果能提前五年......
宋明远摇摇头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。
第三条,关于迫击炮之体系建设。
“1914年~1918年大战期间,迫击炮开始大规模列装部队,但至今未形成真正之火力体系。然据观察,法国陆军已出现该体系之雏形。”
宋明远写得越发顺畅:“法军现装备三种口径迫击炮:Mle31/35型60mm迫击炮,最大射程1900米,适用于连、排级单位,可为前沿步兵提供即时火力支援;Mle27/31型81mm迫击炮,最大射程2850米,适用于营、连级单位,为营连火力支撑;去年定型之Mle1935型120mm迫击炮,最大射程7000米,全重约250公斤,适用于团、旅级单位,可为团旅提供远程压制火力。”
他特意强调了这种体系的价值:“60mm、81mm、120mm三种口径,可构建出近、中、远三层火力网。与常规步兵炮、山炮相比,迫击炮射速高、火力密度大、弹道弯曲,适合打击隐蔽目标及反斜面目标。且机动灵活——最大口径之120mm迫击炮,用骡马即可牵引,在山地、丛林等复杂地形优势明显。城市巷战攻防中,这套体系同样有效,可对建筑物背后、街垒工事内之敌实施有效杀伤。”
宋明远顿了顿笔,又加上一段补充:“只有在面对钢筋混凝土永久工事时,迫击炮才会略显无力。此类目标,应留待重型火炮、航空炸弹或工兵爆破解决。”
他最后写道:“建议帝国重视迫击炮之应用与研发,建立完整迫击炮体系。另,可考虑以GrW34迫击炮为蓝本,缩短炮管长度、减轻全炮重量,作为60mm迫击炮之替代品。如此改进,射程、精度可能略低于法军Mle31/35,但威力更大,弹药可与81mm迫击炮通用,在后勤补给及火力持续性上,可谓各有优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