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7章 关淳接任 (第1/2页)
梁紫薇从容回应:“现行警例明确规定,跨区重大行动必须提前通报属地总区,获得批准方可进场,违规人员会被追究纪律乃至刑责,本次事件凸显,个别前线单位漠视既定规则,总部后续会强化内部培训,加强总区之间通讯联动,杜绝同类私自跨区行动。”
第二名无线电视台记者站起身提问:“Madam梁,人质事件之中,不同总区CID追捕同一匪徒的情况并不少见,如果前线警员追踪重犯,来不及走书面审批流程,警队有没有紧急报备的简易渠道?这件案子,是否暴露紧急情况下跨区通讯机制存在短板?”
“紧急追捕场景下,有即时无线电通报渠道。”梁紫薇显然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,“但这仅限于普通追捕,一旦现场升级成人质挟持高危场景,现场指挥权必须归属属地总区,无论追捕多紧急,其他单位都无权单方面进场动用武力,本案新界北小队完全没有任何形式的通报,不属于紧急追捕的合理例外情形。”
第三名记者起身:“Madam梁,西九龙总区在处理此次事件时是否遵循了相关的程序和规定?”
梁紫薇脊背挺直,目光直视镜头,回答沉稳有力:“根据内部调查科目前收集的全部证据,西九龙总区由接报、调派警力、建立封锁线、安排谈判专家进场,到现场下达停火指令,每一步都严格依照警队处理人质挟持事件的标准程序执行。
现场指挥官徐小丽督察、卢天恒督察全程管控现场,评估人质风险,坚持谈判优先的策略,没有下达任何开火命令,当发现新界北小队强行突破封锁,前线警员也第一时间上前拦截劝阻,履行了属地现场的警戒职责。
整件事件里,西九龙方面所有前线人员,行动流程、战术判断、现场指挥均符合警例,本次悲剧,不是属地现场处置程序出错,而是外部单位无视规则,擅自闯入现场、擅自开枪引发。”
第四位小报深度记者继续提问:“Madam梁,市民普遍有疑问,警员配枪是用来保护市民,一旦遇上类似突发状况,普通市民该如何分辨,到场的警员是否拥有现场合法指挥权限?警队会不会考虑增设识别机制,让市民能够分辨合法的现场行动单位?”
梁紫薇平静作答:“现场执勤警员均配有识别证件,重大行动时会有统一行动标识,但本次悲剧的核心,不是市民识别问题,而是警员本身无视指挥框架、擅自开火,我们会透过宣传,向市民解释人质事件的处置原则,让大家明白人质危机下贸然开火会带来巨大风险。”
记者继续提问,梁紫薇回答得都十分得体和完善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