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3章 这么猛?我喜欢! (第1/2页)
温知予将背篓放在地上,然后脱下外套,将那团毛球给裹住,指尖传来细微的心跳波动,还活着,小猫张开嘴咬住温知予的手指头,但由于伤的太重没有力气,伤害性为零,尖牙虚虚含着,皮都没破。
温知予用外套把小猫的身上擦了擦,发现了小猫腹部被什么尖刺刺伤了,应该是捕兽夹一类的东西。
感受到小东西奄奄一息,温知予用衣服把它的毛发擦干之后,从空间里弄了些灵泉水喂它,灵泉无论是对动物还是植物,都有修复的能力,没有稀释过的灵泉,效果最好,小毛球最开始还抗拒,但灵泉一入嘴,小毛球的眼睛都亮了起来,咕嘟咕嘟的把温知予手掌心里的灵泉水都喝完了。
它不知道自己在水坑里躺了多久,感受到身上的温度一点一点的流失,以为死神马上就要来收走它了,但没想到比死神更先到来的是这只两脚兽。
温知予从空间拿出纱布和药品,把小猫的伤口给消了毒。
“别乱动。”
温知予的动作很快,将伤口包扎好。
皮蛋过来看到小猫的时候,都愣住了;“我去,知知,这不是猫,这踏马的是猞猁!!”
猞猁虽然也是猫科动物。
但是攻击力极强。
“猞猁?”温知予眼睛一亮。
接着皮蛋就从空间里调出猞猁的资料给温知予看。
在猫科动物中,猞猁属于猛兽,标志性外形就是耳尖黑簇毛,双耳顶端竖起黑色的两根长毛,跟天线似的,四肢粗壮,攻击力极强。
小时候长得跟猫似的,但成年后的猞猁就能和猫区分开了,而温知予发现的这只猞猁,显然还没有成年,再加上水打湿了它的毛发,看起来就像只小猫儿似的。
“这么猛?我喜欢!”温知予眼睛都亮了,和猫一样可爱,但又比猫凶猛。
还是保护动物,这是要是搁后世,想养都养不了,她这是捡着大便宜了。
温知予摸了摸猞猁的脑袋;“你想跟我回家吗?”
猞猁:“……”它好像没有拒绝的资格。
“你不说话,我就当你同意了。”
猞猁:“……”
“我给你取个名字吧,以后你就叫毛球好了。”
猞猁:“……”
皮蛋:“知知,你不怕它咬你吗?它真的会咬人的。”
温知予:“它要是敢咬我,咱们就吃猞猁肉,正好我还没吃过呢。”
毛球闻言,打了个寒颤,往衣服里面缩了缩。
“知予丫头。”
这时,孙丽芳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。
孙丽芳挖了一背篓的野菜,抬头发现温知予不见了,她和孟春莲怕温知予往深山走,上次碰到野猪没事,完全是她们运气好,可不是每次都会有这么好的运气的。
温知予用衣服裹着毛球,按原路返回,孙丽芳先看到黑蛋和皮蛋,接着便看到温知予从斜坡下面上来。
看到温知予怀里似乎抱着什么东西。
“知予丫头,你那是啥?呀,是只猫啊。”孙丽芳凑过去一看,“山上居然有这么小的猫。”
“我打算带回去养。”温知予笑着说。
“这猫还挺可爱的,长大以后肯定好看。”孟春莲也是个喜欢动物的,但家里有小孩子,怕动物伤害到家里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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