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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7章 押注

第557章 押注 (第1/2页)

这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。
  
  ——封建时代,赌注最大、汇报最丰厚的赌局,永远都是押宝储君。
  
  从吕不韦‘奇货可居’,以秦公子嬴异人为‘奇货’,最终换回秦国相位为回报开始,华夏文明的基因之中,就多出了这么一个极端特殊的赌局。
  
 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类赌局也从最开始的:赌不赌都行,赌了有高风险高回报,不赌则没风险没回报,逐渐演变为‘不赌不行’的强制性赌局。
  
  这也同样很好理解。
  
  好比说,你是一个功侯后代家族的家主。
  
  虽然多少有些没落了,但也终归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在朝堂内外,也多少有些话语权,或者说是威望。
  
  在这种情况下,关于储君的赌局,就不是你愿不愿意押注的问题了。
  
  ——押注押错了人,你自然要被未来的储君,乃至天子秋后算账;
  
  可不押注,你也同样会被未来的储君、天子问责:凭啥不押我?
  
  啊?
  
  当年凭啥不帮我坐上储君之位?
  
  退一万步说——就算侥幸碰到一个脾气好的储君、天子,你不押注的举动就算没招来秋后算账,也至少会被有意无意的疏远。
  
  而功侯、贵族之间的竞争,也是同样激烈的。
  
  汉开国元勋功侯一百四十七家,能入主朝堂中枢,为三公九卿者,满共不过二十人。
  
  这还只是开国元勋家族。
  
  自太祖皇帝之后,孝惠皇帝、吕太后、太宗皇帝、孝景皇帝——每一代汉天子,也都有新封的外戚恩封侯、军功武勋侯。
  
  甚至就连当今刘荣,才刚即位不到五年,都已经封了好几个军功侯!
  
  博望侯程不识,更是接连得到溢封,彻侯食邑超过五千户,俨然跻身顶级彻侯之列!
  
  掰着指头算下来,自太祖刘邦至今,汉家前前后后,至少封了将近三百家彻侯!
  
  这,也仍旧只是最顶级的彻侯一级,稍次一级的关内侯,以及人数更多的封君群体,并不包含在这三百家当中。
  
  那么,这三百来家彻侯,至少同样数量的关内侯,以及数以倍计的封君——总数超过一千家的勋贵家族,如今还有多少尚存?
  
  答案是:不足四百家。
  
  如今汉室,尚还存在的彻侯家族,也就一百家出点头。
  
  关内侯也同样百八十家。
  
  封君二百来家。
  
  怎会如此?
  
  汉家前前后后,封了将近三百家彻侯,这才过了五六十年时间,怎么就少了三分之二?
  
  彻侯、关内侯、封君加在一起,超过一千家贵族,如今怎么就只剩下不到四成?
  
  答案显而易见。
  
  ——那些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勋贵家族,自然不都是‘绝嗣国除’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,而失去了贵族身份。
  
  事实上,自有汉以来,绝大多数失去爵位的勋贵家族,都是因罪失国。
  
  问题的关键,也就在这里了。
  
  在如今汉室、在这个时代,因罪失国,其实是一件非常离谱的事。
  
  因为汉家如今的法律体系,仍旧是极为典型的封建法律。
  
  何谓‘典型的封建法律’?
  
  无法做到一视同仁、同罪同责,无法做到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’的,便是典型的封建法律。
  
  而且,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法律,对贵族阶级保有隐形的、不可言说的、上不得台面的暗中偏袒;
  
  如今汉室的法律体系,是把针对贵族阶级的照顾,白纸黑字记录在法律条令里的。
  
  同样一个罪,奴隶犯了必死无疑,农民犯了就大概率是判处死刑,但允许缴纳罚款,或以爵位抵罪;
  
  也就是这个奴隶犯了必死、农民犯了要判死刑的罪,官员犯了,便顶多是免官罢黜,遣返回乡。
  
  地位更高的贵族,那基本就是连流程都不用走了——官府直接开个罚单,让贵族把象征性的罚款一交,事儿就算翻篇了。
  
  这种情况的存在,固然是封建时代无法避免的弊病,却也是封建统治阶级有意为之。
  
  为的,则是通过这样的方式,来从高到低,一层层构建不同地位的特权阶级。
  
  从积极地方面来讲,构建特权阶级,是给底层民众一个向往、一个盼头。
  
  ——你看看!
  
  ——做了贵族,是有特权的!
  
  ——眼红不?
  
  ——喜欢不?
  
  ——那就去参军入伍,英勇杀敌吧!
  
  ——等你做了贵族,这份特权你也能拥有!
  
  而消极方面,或者说是主要原因,则是两点。
  
  其一,是最高统治阶级,如封建帝王,通过这样的方式,来为形单影只、势单力薄的自己,从无到有‘变’出一个共同利益集团。
  
  如果只有皇帝这么一个特权阶级,那特权当然是天底下最操蛋的东西;
  
  但若是再多出贵族阶级,成为皇帝之下的、次一等的特权阶级,那情况就不同了。
  
  其二,则是封建帝王通过这样的方式,来为自己的特权——尤其是针对天下人的统治权,构建起一个牢固的权力金字塔。
  
  还是那句话。
  
  如果只有皇帝一个特权阶级高高在上,那便是空中楼阁,无根之萍。
  
  但有了一层一层、一级一级的特权阶级,皇帝就成了金字塔最顶部,那独一无二的至高点。
  
  而在那制高点下方,有一整个金字塔作为托举,或者说是基座。
  
  所以,同罪不同罚,也同样是封建时代特有的,未必先进,却也有其合理性的客观情况。
  
  既然如此——既然同样的罪名,在不同阶级、身份身上,都会有不同力度的惩罚标准,那彻侯阶级‘因罪失国’,就显然有些不正常了。
  
  什么样的罪,才能让当今汉室,除宗亲刘氏外社会地位最高的彻侯阶级,直接失去自己的彻侯身份?
  
  理论上,只有谋逆、大不敬等极端原则性错误,才有如此威力。
  
  但实际上,过去这几十年,汉家因罪失国的彻侯,许多都是因为狗屁倒灶的小罪名,被剥夺彻侯爵位。
  
  历史上,到了汉武大帝在位期间,更是发生了一场剧烈了政坛地震,史称:酌(zhuó)金夺爵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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