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三章粗统户籍,胡人九户 (第2/2页)
“俸禄之事,尚书台已有商论,众人以为二千石以上俸禄,依照折算分发。但二千石以下官吏,因俸禄较少之故,尽量足额分发。”崔琰拱手说道:“且依各州户籍多寡,分发不同俸禄,以为激励地方官吏。”
官员级别与俸禄挂钩,秦汉时期俸禄按年发放;至东汉中期开始,俸禄按月发放,支付方式为半钱半谷。
但至动荡时期,在先军政策下,从政的士人根本收不到实际俸禄,常常是折扣发放,两千石官吏到手能有千石便谢天谢地了,甚至张虞治下官吏常出现用盐抵粮的操作。
故此番赋税大涨,张虞相对也愿多发些俸禄。毕竟当官虽与打工有些许不同,但不代表官吏们不喜欢钱财。或许大族子弟因出身优渥看不上俸禄,但对于出身卑微的官吏而言,增加俸禄对他们意义重大。
“尽快拟出方案,以便在正旦前将俸禄送至文武之手!”张虞说道。
“诺!”
及崔琰受领政令告退,久等的郦嵩便趋步入堂,并递上公文。
“胡人分级赋税之事,今略有所得,请陛下批复!”
张虞浏览奏疏,见其上内容顿有兴趣。郦嵩依照针对汉人施行的三等九级之制,根据对胡人的了解,制定了相应的交税数目。
胡人分为九级,一至三级为上等户,四至七级为中等户,八级以下为下等户。上户输羊两口,次户输羊一口,下户以三户为单位出一口羊。若难以用羊为税,则按地方钱粮折算缴纳。
不仅于此,在徭役方面,如有服兵役,自备鞍马,超过三十天,则免输羊税,上户可以用羊抵徭役,如一头羊换算三十天。如服徭役之胡人,凡超过六十天,未至九十天,朝廷用半头羊返利;超过九十天,未至半年天,则以一头羊为佣金。
另外,内附胡人所生儿子,入汉人籍贯,享受汉人待遇,不得为番户,以此促进民族融合。
羌、氐等农耕蛮夷,统一按照汉户半额赋税征收,徭役同样可以出钱,所生孩子同入汉籍。
当然了,为了让胡人适应,以上赋税针对内附两年以上胡人征收,不足两年者则免除赋税。而若实际研究胡人赋税,郦嵩在鼓励贫穷胡人长时间从军,服徭役,以便享受到金额补贴,平衡王朝在边境地区的军事与经济负担。
“北院所制赋税,深谙胡人之俗!”
张虞赞许说道:“相较上户胡人,下户胡人生性剽悍,多收为兵可壮军力。而今边地汉少而胡众,能让胡人多服兵役,将能大省兵马远调之劳。”
郦嵩沉吟了下,说道:“胡众如若从军,既欲得钱封赏,亦有求图上进之念。故请陛下下诏,每岁精选从军胡众武艺者至禁军,并迁户至内地,以为激励胡人。”
“安能不可!”
张虞说道:“华人为干,胡人为枝。凡边军中有胡人勇士,可拣选入禁军。”
“陛下英明!”
郦嵩恭维了声,说道:“除三等九级户制外,嵩以为部落大会当定期召开,以便朝廷及时听取地方变动或是诸部内情。后汉之时,蛮夷常有叛乱,便因朝廷不知部落内情,而地方汉人官吏横征暴敛。”
“一年一小会,三年一大会,以便朝廷洞察各地部落内情!”
张虞沉吟少许,说道:“边塞胡人可秋冬南下大会,而羌氐之民可春夏大会。具体细则,由卿与北院诸卿商定。”
“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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