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 准备建宅子 (第1/2页)
除非是那种单纯为了换取钱财,且还采取了诱骗、监禁、殴打、下药等恶劣手段的,不然官府基本都会支持长辈,而不是被当成筹码推入火坑、换取利益的小辈。
可问题是,真的遭遇了上述恶劣手段的,又有几个能逃出来,找上官府为自己做主呢?
更别提这世上的绝大多数官吏、衙役、里正,他们直接都是不懂法的。
他们自己都还稀里糊涂,因循旧例活着呢,百姓又能指望他们什么呢?
在他们看来,长辈打骂晚辈、做主晚辈婚事、把晚辈卖给牙人或者富户为奴为婢......这多正常呢,他们早就见怪不怪。
就比如谢莞娘和明福村的一众人,大家都是法盲,平等地稀里糊涂、一知半解,不然小阳也不会被谢莞娘给买回家了。
要知道,律法对买家也是有处罚的。
“诸知略、和诱、和同相卖及略、和诱部曲奴婢而买之者,各减卖者罪一等。知祖父母、父母卖子孙而买者,各加卖者罪一等。”
意思是,明知是他人劫掠、诱拐、双方合意贩卖人口,却还是购买这些人作为部曲、奴婢的人,比贩卖人口者减一等进行处罚。
明知是祖父母、父母贩卖子孙却还购买的人,则比贩卖者加一等进行处罚。
如果谢莞娘读过本朝律法,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,她肯定不会直接从刘家人手里把小阳给买下来。
只可惜她目前也处于稀里糊涂,做事的方式方法全部来自过往经验的蒙昧阶段。
比她还稀里糊涂的汪小芝,则是根本不知道县令是用律法让那一家子闭嘴的,她还以为那一家子是被县令的官威给吓住了。
那家人不敢在县令面前胡搅蛮缠,又不敢在自己的小算盘打不响之后,冒着得罪街坊邻居,乃至十里八乡绝大多数人家的风险,把本县其他把自家孩子卖给牙人、富户,或者打着结亲的旗号,用家里姑娘换钱的人家,也给告到县衙。
没奈何,他们只能灰溜溜的退了老鳏夫给的十六两聘金,然后每天欺软怕硬的在家咒骂躲进庵堂的那女孩。
汪小芝告诉谢莞娘,“那姑娘着实可怜,她在绣坊没日没夜的熬,眼睛都已经给熬坏了,我听住在那附近的婶子大娘说,她们只有和那姑娘走个脸对脸,那姑娘才能勉强认出她们谁是谁。”
她都这样了,她那些黑心亲戚还要继续趴在她身上吸血,实在让人气愤。
谢莞娘听了也是一脸唏嘘,她就说嘛,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,如果没点儿特殊缘故,两个好好的姑娘家,再怎么也不至于跑到庵堂出家。
出家人也是人,而人多的地方又都免不了会有麻烦和矛盾,再加上这年头的出家人不仅只能吃素,而且还要做早课晚课,以及种菜挑水各种干活儿。
几人一边闲聊,一边吃吃喝喝,一直到天色彻底黑下来,汪小芝和陈召才带着俩孩子回家去了。
接下来郝玉的婚事他们还是要帮忙的,只不过他们得先等郝玉确定了具体人选再说。
而郝玉,他虽然没有在其他人面前表态,但心里却已经决定好了,要最先打听那位郑姑娘。
如果那位郑姑娘不合适,他打算再去灵山镇打听一下那位陈姑娘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