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6章 案子还在 (第1/2页)
“另外,业主群里那几个活跃分子,职业背景都摸清楚了吗?”
“摸清楚了。有一个是中学老师,有一个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,还有一个是快递站点的承包人。”
“中学老师……”郑文渊想了想,“查查她带的班级成绩有没有造假,或者有没有违规补课。护士那边,找个人去她们中心看病,投诉她态度恶劣,操作不规范。快递站点的承包人,查查他有没有偷税漏税,或者雇佣黑工。”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不要一次全用上。先挑一个最跳的,用最轻的手段敲打一下。其他人看到了,就知道该闭嘴了。”
“好的。”
助理退出办公室。
门轻轻关上。
郑文渊靠在椅背里,闭上了眼睛。
空调出风口发出低沉的嗡鸣,室温恒定在二十二度。
他想起自己第一次“处理”这种案子,是十四年前。
那时他刚独立执业不久,接到的第一个大案子是帮一家化工厂处理污染致死的纠纷。
化工厂在城郊,排污不达标,废水流进旁边的村子,污染了地下水。村民陆续有人得癌症,三年死了七个。
死者家属联合起诉,要求化工厂赔偿并关停。
化工厂老板找到郑文渊,开价五十万。
“郑律师,这个案子不能输。输了我要赔几千万,工厂也得关门。我手下两百多号工人,都得失业。”
郑文渊看了材料。
证据很充分:环保局的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重金属超标十倍;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写明“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导致器官衰竭”;甚至有村民拍的视频,化工厂的排污管在半夜偷偷往河里排黑水。
按法律,化工厂必输。
但他需要那五十万。
那时他刚结婚,妻子怀孕,想在市中心买个学区房。首付八十万,他只有三十万积蓄。
五十万,刚好够。
他接下了案子。
第一次去村里见受害家属时,七个死者的遗像摆在一张长桌上。黑白照片里,最年轻的一个才三十二岁,胃癌死的。
家属们围着他,哭诉,哀求,下跪。
“郑律师,您一定要帮我们讨回公道……我儿子才三十二啊,留下两个孩子,最小的还没断奶……”
郑文渊看着那些泪流满面的脸,心里有过短暂的动摇。
但很快,他想起了妻子看中的那套学区房,想起未来孩子能在好学校读书的画面。
“各位放心,我会尽力的。”他说。
回到律所,他开始研究法律漏洞。
发现了一条:诉讼时效。
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,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害之日起计算。
而最早死亡的村民,是在四年前。
郑文渊联系了化工厂老板。
“让工厂医务室出具证明,就说四年前死亡的村民王大山,当时的诊断是‘普通胃炎’,不是癌症。家属是在三年后才从其他村民那里听说可能是污染导致的,所以诉讼时效应该从三年前算起。”
“可是……王大山的死亡证明上写的是胃癌啊。”
“死亡证明可以改。”郑文渊说,“找医院的关系,重新出一份。就说当时诊断有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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