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6章 案子还在 (第2/2页)
化工厂老板照做了。
开庭时,郑文渊提交了新的“证据”:王大山的“原始病历”显示是胃炎,家属三年后才主张权利,已过诉讼时效。
法官采纳了。
王大山案的赔偿诉求被驳回。
剩下的六个死者家属,看到这个结果,慌了。
郑文渊趁机提出“调解”:每人赔偿二十万,一次性了结,不再追究。
家属们犹豫。
郑文渊让化工厂老板派了几个“工人”去村里转悠,在死者家门口蹲着抽烟,什么也不说,就是盯着。
三天后,家属们签了调解协议。
六条人命,一百二十万。
化工厂继续生产。
郑文渊拿到了五十万代理费。
他用这笔钱付了学区房的首付。
三个月后,妻子生了个儿子。
搬进新家的那天晚上,郑文渊站在阳台上,看着楼下灯火通明的街道,心里那点不安被夜风吹散了。
七条人命,换一套学区房,换儿子一个更好的起点。
值。
从那天起,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。
案子越接越大,从化工厂到建筑公司,从医疗事故到工伤纠纷。
手段也越来越精妙:不再只是利用诉讼时效,而是伪造证据、收买证人、利用程序拖延。他知道怎么让一个简单的案子拖上三五年,直到原告方耗尽积蓄,绝望放弃。
每赢一个案子,他账户里的数字就增加一截。
那些因为他的手段而得不到赔偿的受害者家属,那些因绝望而自杀的人,在他的世界里,渐渐变成了卷宗里的一个名字,一个编号。
直到三年前,他开始长期为周振邦服务。
周振邦的御景园项目,从开工那天起就纠纷不断。郑文渊帮他处理了十七起伤亡事故,八起质量纠纷,全部“摆平”。
最严重的一次,是御景园二期工地塔吊倒塌,砸死了三个工人。
家属要求赔偿每人两百万。
郑文渊用了四个月时间,把赔偿额压到了每人三十万。
他的手段是:先派人跟踪家属,拍下他们“正常生活”的照片——去菜市场买菜,接送孩子上学,周末去公园。然后在法庭上出示这些照片,声称“家属并未表现出过度悲痛,说明死亡并未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”。
同时,他找到其中一个工人的前女友,给了她五万块,让她出庭作证说该工人“有抑郁症史,曾多次表达自杀倾向”。
最终,法官认定“工人可能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”,判决施工单位承担次要责任。
三条人命,九十万。
周振邦很满意,额外给了郑文渊一百万“奖金”。
郑文渊用这笔钱,给儿子报了美国藤校的暑期夏令营,六周时间,费用八万美元。
儿子回来时,英语流利了许多,说以后要去华尔街。
郑文渊觉得,一切都值。
现在,周振邦死了。
但御景园的案子还在。